湖北文理学院2014-2016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
湖北文理学院2014-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湖北省录取分数线
专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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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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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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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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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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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4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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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4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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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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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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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6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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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6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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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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绘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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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4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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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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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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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编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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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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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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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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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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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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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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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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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表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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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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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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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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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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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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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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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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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
美术类、音乐类、舞蹈类、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。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,并取得合格证。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,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。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,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。
各省艺术、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。没有特殊要求的,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:
(一)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“校考专业课成绩×60%+文化课成绩×40%”计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二)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“校考专业课成绩×3.75+文化课成绩×0.5”计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三)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“校考专业课成绩×4.5+文化课成绩×0.4”计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四)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“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。
(五)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“文化课成绩×80%+校考专业课成绩×20%”计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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